2025年种业创新六条措施政策明白纸
日期:2025-09-30 12:15
政策文件:
 一、文件依据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扶持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农规〔2023〕2号)。

二、补助对象

科研机构,镇(街道)农技推广部门,在马尾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种业企业(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

1.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5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食用菌新品种每个展示点规模5万袋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果茶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2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补助3万元。

2.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示范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食用菌新品种示范片达到100万袋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果茶示范片面积达1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片补助5万元。

(二)支持种业企业育种研发对企业主导研发,通过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每个品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和通过省级认定的食用菌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 “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和种苗繁育基地、获得国家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等荣誉的,依据各级认定文件,由各有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要求联合申报奖励

(四)、琅岐种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补助种业研发推广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该项目投资额的50%,最高补助20万元;种业产业园单项建设补助标准不超过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的50%,最高补助10万元。已享受过市级(含)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重复补助。

四、申报程序

(一)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乡镇、企业开展奖补资金申报;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开展核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背景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县财政部门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做好相关申报材料存档备案。正文须包括申报项目的审核意见、涉及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及涉黑涉恶审核结果、公示结果、申请奖补金额等。

(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部门对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任务清单与绩效目标,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将奖补资金下达至县(市)区。

(三)县级有关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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