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规模50亩以上1个,每亩补助600元,单个主体市级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补助内容: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直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4.补助标准:2025年我区水稻单产提升项目补助总面积为110亩(总面积超过110亩的按110亩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亩补助600元。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单个项目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水稻单产提升补助资金6.6万元。
5.申报程序:如有意愿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生产主体,请将项目主体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报送给镇(街道),经乡镇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咨询电话:0591-83984807(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1-83985583(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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