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尾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12-23 09:0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6号),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研究确定下达分配我区1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该笔资金下达至区水利中心,统筹用于辖区内河湖巡查监管、河湖问题整治、河湖长制宣传培训等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实施。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0591-83983271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2日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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