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财政局2016年预算说明
日期:2016-02-16 00:00
政策文件: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区财政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相关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拟订区对镇街财政体制方案。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管理。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4、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区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5、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6、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7、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9、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10、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方案建议;加强对街道财政指导监督。12、牵头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13、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计划科(农村综合改革科)、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事业科、会计管理科(监督检查科)、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等九个机关行政处室及五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马尾区财政局本级

全额拨款

10

8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全额拨款

 20

20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评审中心

全额拨款

10

9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中心

自收自支

17

17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10

9

马尾区会计核算中心

全额拨款

 5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财政部门主要任务是:1、全力以赴抓收入。2、积极努力培植税源。3、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4、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2016年我局将继续努力,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和财政收入趋势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入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完善与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征收矛盾和问题,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财政收入任务,努力做到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同时,积极向省市财政部门反映我区实际困难,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二)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措施,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植新税源,保证重点税源企业的可持续增加。根据中央财政政策的取向,进一步调整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和结构,提高对工业经济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财源建设奠定基础。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力度,促进更多的重点税源企业在我区安家落户。进一步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营造更加开放、公平、有序的国际化投资环境。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资金,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和发挥国企融资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吸引多元化资金共同参与城市开发与建设。继续办好惠民实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教育惠民工程建设,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城乡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路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研究镇街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努力促进镇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尝试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加强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严控新增债务规模,防范偿债风险。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财政部门收入预算为1838.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38.39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1838.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57.85万元,公用支出100.22万元,项目支出 811  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838.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2010601) 468.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等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科目2010602)4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三)预算改革业务 (科目2010604)1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四)财政国库业务(科目2010605) 46 万元。主要用于国库运行等支出。

(五)财政监察 (科目2010606)25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 (科目2010607)5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财政委托业务(科目2010608)500万元。主要用于评审中心项目支出。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科目2010699)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科目2010650)356.4万元。主要用于评审中心及采购中心人员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 (科目2300301)2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十一)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80504)83.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十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科目2150799) 218.19万元。用于国有资产人员及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 2  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评工作、各项调查及普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相比支出下降1.6%。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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