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00-1500-2017-0007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17-11-21
  • 标    题: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马政〔2017〕241号
  • 发布日期: 2017-11-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榕马政〔2017〕241号
来源:马尾区 时间:2017-11-24 15: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

2017年度福州开发区、马尾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榕马政〔2016135号文件同时废止。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71121

 
   
 
   
 
   
 
   
 

福州市马尾区2017年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成果

 

一、基准地价的内涵和构成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权利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

2、基准地价估价期日:201711日。

3、基准地价年期: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若某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参照其它用途基准地价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则该用途的基准地价年期仍然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4、基准地价开发程度:马尾区四大片区的基准地价开发程度都统一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

5、基准地价容积率:马尾区商服用地路线价为里地线12米,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100%,商服用地级别价的标准容积率为2.5,住宅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5,工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

6、本次修编的基准地价表和基准地价图中,商服用地为批发零售用地类型的价格,住宅用地为普通住宅用地类型的价格,工矿仓储用地为工业用地类型的价格。其它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土地价格按照《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系数修正后确定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

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四个部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1、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征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其中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物补偿费、留用地货币化补偿费等费用,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征收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2、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指土地前期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所需的费用。

3、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以及按规定应收取的其它费用等。

4、土地出让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土地出让成本后的收益,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等)。

1 马尾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一览表

用地类型

表达形式

使用年限

开发程度

容积率

估价期日

商服用地

路线价

40

五通一平

1.0

2017-1-1

商服用地

级别价

40

五通一平

2.5

2017-1-1

住宅用地

级别价

70

五通一平

2.5

2017-1-1

工矿仓储用地

级别价

50

五通一平

1.0

2017-1-1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级别价

50

五通一平

2.51.0

2017-1-1

特殊用地

级别价

50

五通一平

2.5

2017-1-1

交通运输用地

级别价

50

五通一平

1.02.5

2017-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级别价

50

五通一平

1.0

2017-1-1


二、马尾区土地级别分布

    (一)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土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

2 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范          围

一级

马江片区,东至闽江边,南至闽江边,西至水厂取水口、铁路、沿山东路和登龙路一线,北至青洲路;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路,南至闽江边,西至林浦渠,北至铁南路。

二级

一级地范围以外部分,马江片区,东至闽江边,南至闽江边,西至青洲河、君竹环岛、登龙路、沿山东路以西100米以及沿山西路一线,北至上星路、罗星东路、建设路一线;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境,南至铁南路,西至福厦高铁,北至104国道(福马路)。

三级

二级地范围以外部分,马江片区沿山西路、沿山东路、福马路至北面山地区域以南的用地,包括水岸君山、阳光国际学校周边,上星路、建设路一线以北至青洲河、闽江边的用地,君竹环岛、104国道周边用地;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境以东的快安建设用地,南至104国道(福马路),西至三环魁岐互通、铁路,北至福马路快安沿线北侧山角。

四级

定级区内三级地以外的所有建设用地。

3 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范          围

一级

马江片区,东至闽江边,南至闽江边,西至水厂取水口、铁路、沿山东路和登龙路一线,北至青洲路;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路,南至闽江边,西至林浦渠,北至铁南路。

二级

一级地范围以外部分,马江片区,东至闽江边,南至闽江边,西至青洲河、君竹环岛、登龙路、沿山东路以西100米以及沿山西路一线,北至上星路、罗星东路、建设路一线;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境,南至铁南路,西至福厦高铁,北至104国道(福马路)。

三级

二级地范围以外部分,马江片区沿山西路、沿山东路、福马路至北面山地区域以南的用地,包括水岸君山、阳光国际学校周边,上星路、建设路一线以北至青洲河、闽江边的用地,君竹环岛、104国道周边用地;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境以东的快安建设用地,南至104国道(福马路),西至三环魁岐互通、铁路,北至福马路快安沿线北侧山角。

四级

定级区内三级地以外的所有建设用地。


4 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范          围

一级

马江片区,东至闽江边,南至闽江边,西至水厂取水口、铁路、沿山东路和登龙路一线,北至青洲路;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路,南至闽江边,西至林浦渠,北至铁南路。

二级

一级地范围以外部分,马江片区沿山西路、沿山东路、福马路至北面山地区域以南的用地,包括水岸君山、阳光国际学校周边,青洲路以北至104国道、闽江边的用地;

快安片区,东至旺岐境以东的快安建设用地,南至铁南路,西至福厦高铁,北至福马路快安沿线北侧山角地。

三级

定级区内二级地以外的所有建设用地。

(二)马尾区亭江和琅岐片区土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

5 马尾区亭江和琅岐片区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范          围

一级

亭江片区,亭江镇区中心,东至闽江,西至亭江大道,南至河道,北至镇区北侧山地;

琅岐片区,琅岐岛西侧,环岛路以西至闽江;琅岐岛中部,琅岐镇周边规划用地。

二级

亭江片区,亭江镇区部分,东至闽江,西至沈海高速,南至南侧山地,北至长盛路南侧山地;长安投资区部分,东至闽江,西至104国道,南至长盛路,北至连江界;

琅岐片区,琅岐岛中部,除琅岐镇周边用地外东至白云山,西至环岛路,南至环岛路,北至九龙山;琅岐岛东部,东至东至闽江,西至九龙山、白云山,南至白云山,北至闽江;琅岐龙鼓度假村周边地块

三级

定级区内二级地以外的所有建设用地。

三、马尾区基准地价表

(一)马尾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6 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地面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元/M2

一级

710

10650

4260

二级

520

7800

3120

三级

380

5700

2280

四级

280

4200

1680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7 马尾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平方米

级别

序号

街道

范围

路线价

路线价范围

L01

罗建路西段

君竹路至建星路

21152

16921

~

25382

L02

君竹路中段

星兴路至上岐路

18186

14549

~

21824

L03

星旺路

君竹路至建星路

15655

12524

~

18786

L04

罗建路东段

建星路至罗星西路

14954

11963

~

17944

L05

儒江大道

西起镇冰路,东至湖里路

13584

10867

~

16300

L06

君竹路南段

区工会大楼的铁路口至星兴路

11504

9779

~

13230

L07

星发路

君竹路至建星路

11276

9584

~

12967

L08

君竹路北段

上岐路至君竹环岛

11136

9466

~

12806

L09

沿山东路北段

登龙路至福星新村

10699

9094

~

12304

L10

儒江西路
(东方名城)

西起江滨东大道,东至宗棠路

10151

8628

~

11673

L11

沿山东路南段

罗建新村到联安路

9945

8453

~

11436

L12

马江路

路至茶山路

8752

7439

~

10065

L13

建星路

区工会大厦至青洲路

8143

6921

~

9364

L14

罗星西路

海上明珠至青洲环岛

7926

6737

~

9115

L15

青洲路

君竹环岛至海洋渔业公司

7182

6105

~

8259

L16

快安大道

福马路至江滨路

6448

5481

~

7416

L17

琅岐旧街

永华超市至永辉超市

6344

5392

~

7295

L18

马尾街

铁路涵洞至客运码头及江滨路
(马尾街段)

6216

5594

~

6838

L19

上岐路

君竹路至建星路

6100

5490

~

6710

L20

登龙路

立马花园至马尾开发区幼儿园

6021

5419

~

6623

L21

星达路

君竹路至建星路

6000

5400

~

6600

L22

康庄路(亭江)

西起锦州路,东到104国道亭江段

5707

5136

~

6278

L23

港口路

电信局至铁道路口

5623

5061

~

6185

L24

104国道

君竹环岛路段

5274

4747

~

5801

L25

琅岐商业街

永华连锁超市至国土局

5045

4541

~

5550

L26

琅岐衙前街

前峰环岛至永辉超市

5030

4527

~

5533

L27

亭江新街

东贤路至亭江变电站

4747

4272

~

5222

L28

济安路

西起罗星西路,东至青洲路

4644

4180

~

5108

L29

江滨路

马尾水厂取水口至林浦渠

4368

3932

~

4805

L30

昭忠路

电信局至马江水上派出所

4000

3600

~

4400

L31

104国道

亭江镇区段

3988

3589

~

4387

L32

联安路

马尾天桥至马江酒家铁路涵洞

3978

3580

~

4376

L33

锦州路

南起康庄路,北至亭江新街

3601

3241

~

3962

L34

建设路

西起青洲路,东至罗星东路

3442

3098

~

3786

L35

东贤路

西起亭江新街,东至怀乡路

3219

2898

~

3541

L36

怀乡路

东贤路至104国道

2392

2153

~

2631

备注:商服用地路线价仅限于主要街道可分割销售的批发零售用地使用。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8 马尾区亭江和琅岐片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地面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元/M2

一级

170

2550

1020

二级

145

2175

870

三级

120

1800

720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二)马尾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9 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地面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元/M2

一级

605

9075

3630

二级

460

6900

2760

三级

350

5250

2100

四级

265

3975

1590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10 马尾区亭江和琅岐片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地面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元/M2

一级

220

3300

1320

二级

185

2775

1110

三级

155

2325

930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三)马尾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11马尾区马江和快安片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M2

万元/

一级

630

42

二级

510

34

三级

420

28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12 马尾区亭江和琅岐片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M2

万元/

一级

510

34

二级

450

30

三级

390

26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用地按1.05修正

四、马尾区基准地价主要修正参数

13 马尾区路线价临街深度修正系数表

深度R(米)

3

6

9

12

平均深度百分率X%

160

140

120

100

注:深度小于3米按3米修正系数修正,深度大于12米按商服用地楼面地价确定。

深度R在区间(R1,R2)深度修正系数X在区间(X1,X2)时,

14 马尾区路线价临街状况修正系数表

临街状况

一面临街

两面临街

三面临街

修正系数

1.00

1.15

1.20

15 马尾区商服用地楼层数修正系数表

楼层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修正系数

1.00

0.50

0.25

注:若修正后价格小于商服级别楼面地价,则按商服级别楼面地价计算,根据马尾区的实际情况,三层以上的商业按商服级别楼面地价计算。

16 马尾区商服用地地面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

≤0.7

1

1.3

1.6

2

2.3

2.5

2.8

3.1

3.4

3.7

4

4.5

≥5

修正

系数

0.677

0.701

0.737

0.785

0.869

0.944

1

1.09

1.168

1.234

1.29

1.338

1.388

1.408

17 马尾区住宅用地地面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

≤0.7

1

1.3

1.6

2

2.3

2.5

2.8

3.1

3.4

3.7

4

4.5

≥5

修正

系数

0.652

0.676

0.712

0.76

0.846

0.932

1

1.114

1.204

1.275

1.333

1.375

1.425

1.449

 

18 马尾区商服用地楼面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

≤0.7

1

1.3

1.6

2

2.3

2.5

2.8

3.1

3.4

3.7

4

4.5

≥5

修正

系数

2.418

1.753

1.417

1.227

1.086

1.026

1

0.973

0.942

0.907

0.872

0.836

0.771

0.704

19 马尾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容积

≤0.7

1

1.3

1.6

2

2.3

2.5

2.8

3.1

3.4

3.7

4

4.5

≥5

修正

系数

2.329

1.69

1.369

1.188

1.058

1.013

1

0.995

0.971

0.938

0.901

0.859

0.792

0.725

注:容积率R在区间(R1,R2),容积率修正系数X在区间(X1,X2)时,

五、地下空间权价格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分层利用、区别用途原则,根据所属地块对应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价(地面价/容积率)的一定比例进行修正得出,具体如下表:

20 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用地类型

楼层

修正系数(K

备注

商服用地

地下一层

0.5

 

地下二层

0.2

 

地下三层(及以下)

0.1

 

停车场用地

地下一层

0.3

 

地下二层

0.2

 

地下三层(及以下)

0.1

 

仓储用地

地下一层

0.5

 

地下二层(及以下)

0.3

 

注: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各类型用地按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1.05修正。

由同一主体结合地上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按所属地块地面用途(混用的按主要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价修正;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按相应用途的地面基准地价楼面价修正。


六、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土地价格

21 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用地类型

概括范围

用途修正系数(K

比准用途设定

土地使用年限(年)

容积率

备注

商服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1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40

2.5

 

其中集中式商业用地。

0.8

40

2.5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65

40

2.5

 

其中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及酒店用地。

0.5

40

2.5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7

40

2.5

 

其中自持商务金融(办公)用地。

0.6

40

2.5

 

其中文化创意用地(广告、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制作、建筑设计、专业设计等,土地用途确定为商务金融用地,为工业生产配套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土地用途确定为工业用地)。

0.6

40

2.5

 

其它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65

40

2.5

 

其中会展中心用地(指人们进行物质交流和文化、学术等方面信息交流活动的场所,集展览、会议、商住为一身,通常包含会议、展览和相关附属建筑)。

0.5

40

2.5

 

其中养老服务用地。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护养院、敬老院等用地。

0.4

40

2.5

 

其中现代物流用地(运输型物流、商业仓储物流、陆地港和公路港等综合服务型物流等,土地用途确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工业仓储物流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仓储用地)。

0.65

4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机动车训练项目(含驾校)用地。

0.5

4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用地。

0.4

4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休闲观光农业(娱乐、民俗观光设施或休闲设施)用地。

0.4

4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单位自用土地。

0.6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50

2.5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6

50

2.5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0.5

50

2.5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5

50

2.5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负责城乡基础设施营运的营业办公用地。

0.6

50

2.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等用地。

0.5

5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其中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公共广场等用地。

0.3

50

2.5

交通运输用地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的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0.5

5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住宅用地

普通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普通住宅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1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70

2.5

 

公寓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公益性公寓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整体产权不可分割转让)。包括学生公寓、教师公寓以及开发区或工业区配套建设的单位职工宿舍、外口公寓等用地。

0.5

70

2.5

 

别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别墅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1.2

7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0.7

50

2.5

容积率不作修正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5

50

2.5

容积率1.0以下按1.0修正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1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50

1.0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含工业仓储物流用地。

1

50

1.0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1

50

1.0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生产维修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等用地。

1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50

1.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用于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1

50

1.0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1

50

1.0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

50

1.0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

50

1.0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

1

50

1.0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

50

1.0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2

50

1.0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

50

1.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0.8

50

1.0

 

备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可分割销售的批发零售用地标准深度以内使用路线价,其他各类商服用地使用商服级别价。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容积率系数参照其比准用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参照其比准用途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进行修正。

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各类型用地按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1.05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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