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00-1200-2017-000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17-04-26
  • 标    题: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尾区“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马政 〔2017〕56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尾区“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榕马政 〔2017〕56号
来源:区政府 时间:2017-04-26 0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园区:

《马尾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马尾区“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录

前言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三)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五)强化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九)推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

(三)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五)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言

 

“十二五”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马尾区“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对于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服务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充分论证,编制了《马尾区“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5年,实施期为2016-2020年。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环境明显改善,事故总量稳步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好转。

1、“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完成情况。2010年全区发生各类事故138起,死亡21人,2015分别减少15起、11人,下降10.87%、52.38%,无发生较大事故。2010年全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分别为0.09、0.06、9.05,2015年分别下降66.67%、50%、55.47%,较好完成“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2020年实现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附表)

马尾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

2015年

完成情况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9

0.03

2

十万人口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9.05

4.03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0.06

0.03

4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0

0

5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21

10

6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

2

1

7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

0

0

8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19

9

9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0

0

2、安全生产机制逐步健全。区委、区政府出台《福州市马尾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镇街(园区)、村(社区)也相继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级各部门安委会主任全部调整为党组织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安委会议事协调、综合调度作用不断强化。各级安监部门定期向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政策保证。

3、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构筑“区、镇街(园区)、村(社区)、企业”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区4个镇(街)、4个工业园区、76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智慧安监”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建成区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一期),集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视频会议、应急指挥调度、行政执法、日常安全监管功能于一体,实现安全生产信息交换和共享。

5、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一系列重点工作,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液化气、学校、交通运输、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充分发挥大中型国企安全生产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提高,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逐步减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企业本质安全不断增强。

6、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演讲、“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普遍提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典型。强化企业安全培训,建立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累计培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26153人次。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这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积极应对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任务艰巨而繁重。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偏大,有的行业(领域)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虽然逐年下降,但占比仍高居不下;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呈波动状态。

2、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漠,安全持续提升能力与动力弱,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陈旧,工艺技术落后,员工素质不高,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企业“小散乱差”的状况依然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时有发生。城市交通、超高层建筑、地下管网施工运行与管理等新老安全生产问题相互交织,增加了安全生产的风险。

3、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亟待提升。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装备滞后,执法专业化水平不高;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未根本解决;第三方安全专业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传统严防死守的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4、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应急救援决策指挥的科学性、高效性还缺少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区域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还未完全实现,应急救援装备、队伍、物资储备等急需加强。 

5、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权益的要求日益增强。一方面,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多年下降后,进一步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期望不断提高,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科教支撑,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深化安全隐患整治与非法违法,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环境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促进区域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健全体制,依法治安。坚持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形成系统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科技支撑与经济约束相结合的法治化、市场化安全生产体制,建立多元化安全投入机制,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构筑和谐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3、创新科技、强化服务。坚持预防为主、科技兴安,严格市场安全准入和安全条件的持续改善;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和安全的有机结合,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含量,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三)规划目标

2020年,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成效明显,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现代科学管理型转变;企业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生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化安全诚信制约机制初步形成,社会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稳定下降,遏制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显著好转,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相对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以上;

2、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0%以上;

4、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为0;

5、职业危害申报率95%以上。

绝对指标: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工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3、无发生较大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5、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6、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为0;

7、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8、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9、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平均水平;

10、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平均水平;

11、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平均水平;

12、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平均水平;

13、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功能,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规范交通协管员管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行动计划”以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新、改、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各类应急预案管理,提高交通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投入,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作。

(二)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推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实施,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全面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控平台。强化对危化品重点企业的督导,引导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方面,探索创新,加快建立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管道、油气管道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实施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对城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实施搬迁,依法严格审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水上交通:加强危桥、渡口渡船等便民工程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严格落实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区域间的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非传统安全事件的有效应对,完善搜救、防台、防雾、防寒潮大风等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上应急搜救协作联动机制,做好极端天气的预警预防及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保工作。

渔业船舶:强化渔业船舶、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至2020年,60马力以上渔船80%达到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水平,全区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100%安装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继续推进渔船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落实渔船编队生产,继续加强船东船长、职务船员等培训,提高船员持证上岗率。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力度,维护水上安全生产秩序。

消防:按照《福州市马尾区消防专项规划》,继续推动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系统运用,建立企业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并落实失信惩戒制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专业队和区级搜救犬队伍建设,加强车辆装备器材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发展“数字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移动通信指挥平台。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清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继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实施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并与企业资质年审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挂钩。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广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措施,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继续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校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试点工作。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健全道路交通运营规范标准、安全评估体系。加强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的监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设备设施日常巡检,强化人员疏散导向标志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利用站点显示屏和广播,宣传道路安全知识。  

特种设备: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努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全面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完善特种设备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工作体系和机制,明确各级监察机构职责,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与机构改革相适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机制,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落实隐患治理,严格依法监管,严厉查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特种设备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推进信用监管,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注重节能与安全并重的监管方式。落实电梯监管责任,开创电梯监管新局面。

农业机械: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对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免收牌证工本费和免收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费。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技术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提高重要农时季节、关键生产环节和重点机械设施的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扩大安全监理覆盖面,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水平达到80%以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运输配送等制度。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专项治理。实施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

民用爆炸物品:严格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许可和监管。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对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安全监管。加强旅游客车及驾驶员的源头管理,持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工贸行业: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持续开展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整治,重点对高温液态金属、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整治。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

电力:加强电网、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严格落实生产业务和执行主体安全职责,抓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安全交底和甲方安全措施的落实,持续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托警企联合机制,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加大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力度。

职业健康: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申报、治理、监管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制度,培育发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全面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持续开展职业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关闭一批职业危害严重且无力改造的企业。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80%以上。

(三)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面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用改革创新的措施办法,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有效防范事故能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2016年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评审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将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管范围,并与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等挂钩,推进企业持续强化安全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继续推进镇(街)、园区、村(社区)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必要的培训,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完善安监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坚持“四不两直”、暗访暗查,严格落实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

(五)强化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第三方参与安全监管的服务机制,充分提升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安全生产决策、服务安全执法监管和服务企业水平。规范安全专业技术服务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其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安全中介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大力实施安全人才战略,加强安全监管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有关部门和企业选送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考试,提高科学治安、专业治安水平。

(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公开安全生产承诺,定期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与项目核准、土地使用、贷款融资、企业荣誉、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挂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和谐诚信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快应急救援预案、队伍、专家、装备、物质等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调度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与市及兄弟县(市)区共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敏捷、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推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依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将镇(街)、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信息化轨道。

(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岗前教育培训和师傅带徒弟制度,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开展安全大培训工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开设针对性课程,努力实施全覆盖、多层次、高品质的安全培训。支持高等院校、技工学校、工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引导和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培训示范基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知识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扎实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举办各类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书法和绘画比赛、安全文艺晚会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点建设。

(九)推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确定实施8项重点工程。随着工程的实施,对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目标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等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1、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监控系统,实施重大危险源省、市、区、企业的联网监控。

2、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加强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事故隐患路段整治,重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

3、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园区、镇街安全监管执法车辆以及现场检测设备、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4、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积极筹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应急救援装备等,提供区域性应急救援。

5、“数字安监”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区级“数字安监”(二期)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镇街(园区)和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数字化。

6、海洋渔业北斗应用项目建设。继续推行渔船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推动全区44.1千瓦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100%安装、使用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

7、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分行业领域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建成安全培训课程“网上超市”,实现安全生产优质培训资源社会共享。

8、安全生产诚信平台建设。建设全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生产诚信记录与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安全发展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干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定期督查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企业领导责任,对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实行主要负责人在该行业领域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

制定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税收、信贷和产业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不断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三)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强化依法治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考核和奖励激励、督查推进和日常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措施,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巡查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引入第三方安全专业技术力量,规范安全专业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村(居)委会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安全生产举报奖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予以处理、整改,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编制部门对各级、各部门的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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