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901-2600-2021-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琅岐镇
  • 成文日期:2021-06-15
  • 标    题: 关于开展全镇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琅综合办〔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全镇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琅综合办〔2021〕6号
来源:马尾区琅岐镇 时间:2021-06-15 09:42

 

 

各相关部门、各管理区、村:

近来我镇蚊虫、蟑螂密度明显升高,为预防疫情、登革热虫媒传染病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榕马卫爱[2021]1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的通知》《2021年马尾区除四害工作方案》通知有关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镇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烟熏时间

全区烟熏时间统一定于2021 6 18 日(星期五)晚1900,并将村民家中烟熏工作的情况拍照图片编辑后发到环卫工作群

二、使用药品

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工作由镇爱卫办组织,必须使用具有有效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的产品。

三、药品安排

2021617日前,各管理区、村、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将镇政府安排的药品(杀虫烟剂)及时分发到村民家中,并负责告知统一烟熏时间。(具体数量附后)

四、使用方法

1.打开室内家具抽屉,厨门,关闭门窗。

2.点燃药体,开始发烟时,置于隔离物(如金属盆,脸盆等物品上)避免药体滚动和污浊地面。

3.烟熏密闭2个小时以后,打开窗通风,排烟,待药味散尽后进入现场清理死亡的蚊虫,蟑螂和其它害虫。

4.使用时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烟熏过程中请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请勿将烟剂直接放置在木地板等易燃物品上点燃。

2.点燃药体和进入现场时要避免大量吸入烟雾,烟熏时人,宠物,应离开现场,接触烟熏后要洗手。

3.消除和处理室内外各种闲置水是灭蚊最有效的根本措施。

以上五点活动通知,各管理区、村、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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