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5901-2600-2021-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琅岐镇
- 成文日期:2021-06-15
- 标 题: 关于开展全镇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琅综合办〔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相关部门、各管理区、村:
近来我镇蚊虫、蟑螂密度明显升高,为预防疫情、登革热虫媒传染病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榕马卫爱[2021]1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的通知》《2021年马尾区除四害工作方案》通知有关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镇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烟熏时间
全区烟熏时间统一定于2021年 6 月18 日(星期五)晚19:00,并将村民家中烟熏工作的情况拍照图片编辑后发到环卫工作群
二、使用药品
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工作由镇爱卫办组织,必须使用具有有效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的产品。
三、药品安排
2021年6月17日前,各管理区、村、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将镇政府安排的药品(杀虫烟剂)及时分发到村民家中,并负责告知统一烟熏时间。(具体数量附后)
四、使用方法
1.打开室内家具抽屉,厨门,关闭门窗。
2.点燃药体,开始发烟时,置于隔离物(如金属盆,脸盆等物品上)避免药体滚动和污浊地面。
3.烟熏密闭2个小时以后,打开窗通风,排烟,待药味散尽后进入现场清理死亡的蚊虫,蟑螂和其它害虫。
4.使用时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烟熏过程中请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请勿将烟剂直接放置在木地板等易燃物品上点燃。
2.点燃药体和进入现场时要避免大量吸入烟雾,烟熏时人,宠物,应离开现场,接触烟熏后要洗手。
3.消除和处理室内外各种闲置水是灭蚊最有效的根本措施。
以上五点活动通知,各管理区、村、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