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13-1100-2020-000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0-12-09
  • 标    题: 马尾区住建局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预案
  • 发文字号: 榕马建综〔2020〕52号
  • 发布日期:2020-12-15
  • 有 效 性: 有效
马尾区住建局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预案
榕马建综〔2020〕52号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时间:2020-12-15 10:33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认真深刻汲取近期周边地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抗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影响,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城市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现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工作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部位治理、突出风险整治、行业管理重点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工作职能,编制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马尾区行政区域内应对建设系统火灾防控,及由火灾引起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正常运营、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密切协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二、主要风险隐患构成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数量增加,上述场所建筑体量大、功能复杂、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速度快,防灭火难度大。受历史原因影响,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群租房集中区存在建筑密集、道路狭窄、耐火等级低、市政消防水源不足等风险问题。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防火间距不足、用火用电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电动自行车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堵塞的问题还较为普遍。消防宣传教育受众面、普及度有待提升。

  三、组织领导

  1、组织体系及职责。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火灾防控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建设系统火灾防控工作,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落实各项防灾救灾应急措施,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时动员系统内技术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重建和修复。

  2、成员和主要职责分工。

  (1)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分工

  组  长:翁杰,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王进德,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宣传、后勤保障、火灾防控督查等工作。

  林孔位,负责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项目火灾防控和直管公房、旧改项目、拆迁项目火灾防控等督查工作。

  何文奇,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供水、供气项目、店牌店招等的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史文政,负责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在建工地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林  云,负责宜居环境火灾防控工作。

  (2)成员单位和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联系区火灾防控指挥部门,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做好信息数据的上传下达,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后勤保障及联络;根据指挥小组的安排,协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工作。

  建工科: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应急救灾、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督促在建市政工程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消化科:负责按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房管科: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火灾防控和日常检查机制,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做好高层和地下空间火灾防控。

  燃气事务中心:负责燃气企业和燃气管网的巡查、抢险、协调工作,加气场站、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燃气企业等防火措施、制度、火灾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

  财务科:负责及时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中的资金保障和相关服务工作。

  国房中心:负责管理的国有房产中心的危房等火灾防控工作。

  安全站、质监站: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措施的检查管理,排除隐患,做好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居住安全工作。负责统计建筑工地损失情况。

  (3)相关单位

  各房屋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住宅市政配套项目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燃气企业、路灯管理单位等,根据实际建立火灾防控工作机构,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救灾物资,按照市、区火灾防控指挥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与指令,做好本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和应急抢险任务。

  四、重点检查内容

  1、落实关键环节,确保消防安全。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禁止投入使用,将现场消防车道施划及警示牌设立纳入重要验收子项。

  2、加强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开展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着力消除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在建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建筑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工程,要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做好排查情况记录,限期消除隐患。一是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情况,工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工地临时用房的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五是检查外保温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保温和装饰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

  3、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是本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保安队长担任(兼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物业小区火灾隐患实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是小区内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使用情况;二是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时排查消防设施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依法上报处理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点及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重点检查物业服务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物业小区各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检查。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水源、市政消防栓等应急救援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备、有效。

  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编制实施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管道燃气企业加强接收、分输门站、市政燃气管网、调压柜,瓶装燃气企业灌装站、供应站及对燃气工商用户的用气设备设施重点安检。企业完善灭火及疏散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操作技能,检验消防设施运行及维护保养状况,使每一名员工都能了解岗位火灾危险性,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提高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在重要节点,组织媒体发布安全用气提示,开展燃气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燃气用户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五、事故应急响应

  火灾事故发生后,服从区防火救灾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工作人员根据职责权限,配合开展应急抢险、人员疏散、房屋建筑安全、信息发布等现场处置,并及时掌握应急处置重要情况,按有关规定(时限、程序、形式、内容)向上级报告,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主要响应措施:

  1、配合做好事故警戒区域对有关场所采取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等必要措施,维持现场秩序,落实事故现场周边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

  2、配合实施人员救助和应急抢险,迅速切断危险链,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配合做好现场调查、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放大效应”和衍生事故;

  4、组织必要的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对受影响的居民、企业进行告知和宣传,稳定居民情绪;

  5、根据统一指挥和事故情况,做好行业范围内应急调度方案;

  6、配合行动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力争处置与恢复同时进行;

  7、配合其它现场应急处置行动。

  六、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按照区政府火灾防控方案的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任务和责任,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建立重大隐患部位防控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制度建设,齐抓共管,全力抓好住建局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2、队伍保障。房建、市政等基础设施运行和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应急抢险与灾后重建服务队伍,必要时临时征集组建建筑业、市政等企业应急抢险队伍,确保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调得到、派得出、用得上。

  各房屋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要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做好房屋建筑及相关工程的安全保障,配合公安消防等做好抢险救灾任务,并接受指导和调遣

  3、物资保障。设施管理单位建立防火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做好防火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必要时建筑工地、物业企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协同调度。

  4、信息和后勤保障。启动预案期间,各值班领导、工作人员、办公室、系统内各企业等负责信息联络的人员24小时保持联络,确保信息及时转达。办公室负责值班领导、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

  5、宣传、培训和演练

  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开展防火、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防火队伍应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演练。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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