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13-1100-2018-000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18-05-07
  • 标    题: 马尾区住建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 发文字号: 榕马建综〔2018〕37号
  • 发布日期:2018-05-07
  • 有 效 性: 有效
马尾区住建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榕马建综〔2018〕37号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时间:2018-05-07 10:00

在台风洪汛期间,为做好建设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我区建设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尾区行政区域内,台风、内涝、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工地、建筑斜坡与高切坡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马尾区行政区域内建设系统在受台风暴雨正面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树立高度政治责任感,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韬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分工
   
局领导班子、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头做好防御工作:
    1
、领导班子成员:

  杰:负责抗台防汛全面工作。

张明贵:负责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包干快安片区防台防汛工作。

王进德:负责抗台工作宣传、后勤保障、防台防汛督查等工作。

林孔位:负责直管公房、物业小区、拆迁项目等防台防汛督查工作。

何文奇: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供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以及包干马江片区防台防汛工作。

  云:负责供气项目,以及包干长安片区防汛工作。

2、办公室:负责联系区防汛防台风指挥部门,及时了解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的最新信息,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后勤保障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安排,协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工作;做好防台防汛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先进事例的报道。

3、建工科: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防洪防汛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砂、石等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负责统计建筑工地损失情况。
    4
、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5、房管科: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防台防汛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物业企业落实防台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灾后重建。

6、燃气站:负责燃气企业和燃气管网的巡查、抢险、协调工作。

7、宜居办:负责区内景观改造项目巡查、抢险、协调工作。

8、财务科:负责及时做好防台防汛工作中的资金保障和相关服务工作。

9、国房中心:负责组织力量对所管理的国有房产中心的危房进行抢修或动员承租人安全转移,并积极协助各镇人民政府做好解危工作。

10、安全站、质监站: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加强建筑工地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安全管理,排除隐患,落实好加固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居住安全工作。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1、供水企业要配合发电机、水泵等设施和物资,完善供水设施抢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取水口、源水引水管渠的监控工作,加强水质检测,视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全力保证城镇的正常供水。

2、燃气企业要加强值班,配合调配燃气存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抢险力量,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可能事故。

3、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台风过后,要及时修复受损的污水管网,防止污水外溢。

(二)建筑工地

1、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抽(巡)查,重点检查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事故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场区道路、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确保消除各项事故隐患,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防洪防台风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住宅小区

各物业小区要健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准备充分的防涝物资、备足沙袋等抢险救灾物资、防台抗洪设施设备及小区应急照明设施设备,要对地下室停车场、地下室配电设备及危及安全地带等进行重点检查、巡查,做到全线准备、全面部署、加强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防台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五、应急响应 

要求人员思想和物资准备充分,以防范突发灾害性天气袭击。接到防台防汛警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建筑工地、建筑斜坡、高切坡进行一次全面抗台防汛检查。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一有险情,随调随到。及时向区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一)按照台风和暴雨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台风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将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并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预测预报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应急级别。

(二)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全面检查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是否真正落实,要求做到岗位有责、岗位有人。做好相关单位的通知工作和落实情况检查,包括高处作业人员撤离、设施设备的检查加固等落实情况。
   
(三)成立防台防汛工作应急小分队,防台防汛工作预案启动后,应急小分队立即进入待命状态。
   
(四)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台防汛工作要实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的动向,根据气象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下一步防御准备工作。
   
(五)各单位主要领导须到岗值班,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部署、检查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并保持与局值班领导的联系。
   
(六)各单位要落实抗台防汛的物资,动员各单位对危房、积水或易受淹地区进行自救和互救,及时疏导转移不安全人员。
   
(七)防台防汛期间加强对辖区的巡视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将受灾情况减小到最低程度,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了解和收集灾情,及时报局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8368572983999239;传真:83989846

六、灾后处理工作
   
(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及时将台风和洪汛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统计汇总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防汛抗台救灾的经验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针对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防台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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