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5101-0100-2021-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3-30
- 标 题: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马政办〔2021〕39号
- 发布日期:2021-04-06
- 有 效 性: 有效
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因部分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对马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马尾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江典顺 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林壬子 区卫健局局长
陈为春 琅岐经济区文旅中心副主任
委 员:邓治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翁晓星 区发改局副局长
梁梦巧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建春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应友 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 懿 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建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春利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祥春 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时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和斌 区文体旅局副局长
陈其志 区工信局总工程师
史文政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吴文舒 区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庄华贵 区交通局党组成员
孙 健 马尾海关副关长
曾婷婷 团区委书记
林朝赛 区民宗局局长
陈 珍 区妇联副主席
丁正民 区工商联主席
池信霄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郑贤玉 区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郭显洛 区委党校副校长
江祖锋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马尾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壬子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均由接任领导履行相应职责并报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马尾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协调解决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区艾滋病防治规划、监督评估方案和部门艾滋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指导与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参与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和督导;落实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部门职责
1.区卫健局
(1)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艾滋病防治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
(2)组织艾滋病疫情监测与管理、组织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
(3)负责艾滋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职业暴露预防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4)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负责艾滋病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
(5)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咨询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等行为干预工作。
(6)组织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7)对参与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开展管理和防治技术培训,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与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8)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艾滋病防治服务均等化。
(9)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
(1)参与研究制定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有关规划。
(2)协调和指导新闻等单位,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艾滋病防治重大宣传活动。
3.区委党校
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培训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4.区发改局
(1)负责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会同财政局将艾滋病重点科研项目优先列入科技计划
支持范围。
(3)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
(4)支持开展中、西医治疗艾滋病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发工作。
(5)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科技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交流工作。
5.区教育局
(1)负责区直属中等职专学校、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2)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艾滋病病人遗孤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青少年就学的有关政策以及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孤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减免学费、城市义务教育免收杂费、书本费等政策。
(3)落实区直属中等职专学校、普通中学的图书馆、阅览室配备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读物;校园宣传栏要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内容定期更新。
6.区工信局
支持和推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7.区民宗局
(1)协助处理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2)指导主管宣传教育单位开展对涉及少数民族的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8.区公安局
(1)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
(2)对公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预防艾滋病传播。
(3)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对公安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以及治安、刑侦、禁毒等民警的岗位培训内容。
(4)会同有关部门,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列为新入所的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以及其他具有艾滋病感染危险行为人员的常规检查内容,依照规定做好艾滋病检测和告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5)配合卫健部门,对公安监管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医学管理,对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做好转介工作。
(6)会同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在公共场所中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9.区民政局
(1)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人给予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对艾滋病病人遗孤给予生活救助,并指导地方开展救助安置工作,做好艾滋病病人遗孤信息收集统计。
(2)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补助基本生活费。
(3)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社区建设宣传教育内容,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高中非义务教育减免学费问题。
(4)研究制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依法开展相关社会组织登记,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5)会同卫健部门做好接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艾滋病监测工作。
10.区司法局
(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监管制度,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11.区财政局
(1)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所需的经费。
(2)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绩效评估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补助政策。
1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研究完善艾滋病的防治和管理相关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2)协调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策略纳入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3)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积极消除就业歧视,依法保障其就业权益。
(4)会同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劳动力人才市场职业培训内容,组织做好工作场所艾滋病防治工 作。
(5)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指导地方落实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相关待遇。
13.区住建局
(1)将艾滋病防治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工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开展监测和干预工作。
(2)支持在城市社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14.区交通局
(1)利用汽车站、码头等场所及船舶、车辆等交通工具,对旅客和司乘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2)配合卫健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工作,依法报告疫情。
15.区农业农村局
(1)将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会同卫健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内容。
(3)支持因艾滋病造成贫困的家庭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16.区融媒体中心
(1)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
(2)组织开发、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节目、作品,制定、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栏和公益广告。
1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娱乐和服务场所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
(2)依法加强对涉及艾滋病防治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疗服务广告、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
(3)动员个私协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指导、支持有关协会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4)负责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诊断试剂等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对安会套质量的监督抽验和监管。
(5)做好吸毒成瘾者维持治疗药品美沙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8.马尾海关
(1)开展对出入境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出入境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指导。
(2)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结果及时报卫健部门,对岀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有关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监管,及时与卫健部门互通疫情。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华外国人艾滋病防治工作。
19.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落实文化、娱乐服务和运动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做好文化馆等文化场所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和文化支农、惠农活动,在农村相关培训中增加艾滋病综合防治教育内容。
(2)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对各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场所等单位的艾滋病宣传教育,落实各星级饭店在客房内摆放安全套。
(3)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对旅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艾滋病监测、干预工作。
20.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
(1)组织和动员全区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2)根据各自工作对象,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3)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
21.区红十字会
(1)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防艾宣传动员工作。
(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家属开展关怀救助工作。
(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多种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4)动员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青少年和红十字会志愿者积极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关怀基金的社会募捐活动。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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