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5118-1000-2017-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4-17
- 标 题: 马尾区卫计局关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改革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马卫计〔2017〕46号
- 发布日期:2017-04-17
- 有 效 性: 有效
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卫计办: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是计划生育的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是“三为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这项工作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孕情访视(检查)服务管理
取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定期开展的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免费提供孕情访视(检查)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且未满40周岁的已婚妇女。创新孕情访视(检查)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的优势,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共享。
(一)访视时间:第一次访视时间在3月份之前,服务对象主要为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且未满40周岁的已婚妇女。第二次访视时间在9月份之前,服务对象主要以35周岁以下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已婚妇女。
(二)访视方式:镇(街)卫计办负责提供访视人员名单,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入户了解访视对象情况,对已怀孕人员通知到镇(街)卫生院、社区中心建卡,各镇(街)卫生院、社区中心进行孕妇的健康教育(特别是高龄孕妇健康教育)和以入户访视等方式进行孕情跟踪。
(三)信息共享(沟通):各镇(街)卫生院、社区中心的妇保人员参加镇(街)每个月的计生例会,核对新婚信息与孕情信息。区医院妇产科每月8日之前向区妇幼保健院妇保科通报孕检人员情况,并由区妇幼保健院将孕检人员情况通报各镇(街)卫生院、社区中心和各镇(街)卫计办。
二、做好避孕节育服务管理
全面推进知情选择,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一)全面推进知情选择:利用《海峡时报》马尾卫计之家、马尾卫计官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及印制宣传品,大力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孕期保健、药具免费发放等相关知识,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结合孕情访视,让育妇在对避孕节育措施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负责地做出选择,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二)加强“节育”服务:自愿实施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其手术主要由区妇幼保健院及基层卫生院承担。在以上机构以外正规医院施行“四术”的需本人提供病历、疾病证明书、正规发票到镇(街)卫计办,由镇(街)卫计办统一到区妇幼保健院统一报销(其中琅岐镇由琅岐经济区计生局报销)。
(三)药具发放服务:加强基层药具服务网络建设。在村卫生室、计生服务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免费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或避孕药具柜,并建立药具领用情况登记簿。加强药具服务管理技能培训,聘请专家对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药具管理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定期对使用避孕药具的夫妻进行随访,了解避孕效果,提高药具使用有效率,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85%。
三、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积极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镇(街)卫计办(卫计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一)大力宣传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做好动员组织工作,提高孕检覆盖率。
(二)全面整合婚检、孕检资源,实现孕婚检一站式服务,做到抽一次血做三项服务(婚检、孕检、妇检)。
(三)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及镇(街)卫生院、社区中心设立优生优育再生育咨询室,高龄孕妇和不育不孕咨询指导室,做好依法生育孕妇的健康教育和孕期随访。
(四)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协助做好叶酸的发放工作。引导拟生育育妇到基层卫生院领取叶酸,由镇(街)卫生院、社区中心定期对服用对象进行随访。
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创新试点。加大经费投入,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顺利转型创造条件。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以改革创新为契机,以新国优为动力,促进卫生计生机构和人员的深度融合。加大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技术服务管理的能力,为育龄群众提供入户随访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特别是借助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改革的宣传,转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认知,提高知晓率、参与度、认同感。大力宣传改革创新中的特色、亮点和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先进人物,为改革创新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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