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24-1100-2020-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0-06-24
  • 标    题: 关于印发《马尾区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马商务〔2020〕85号
  • 发布日期:2020-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马尾区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马商务〔2020〕85号
来源:马尾区商务局 时间:2020-06-30 10:16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

  《马尾区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马尾区商务局 

  2020年6月24日

  马尾区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市场供应稳定,根据《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商务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洪涝、地震、干旱、低温冰冻、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省内核电厂事故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商品严重脱销,需要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三条  区商务局成立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防汛抗旱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商贸管理科、对外贸易科、商务服务科、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等负责同志组成。

  第四条 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政府抗灾救灾指挥部、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下达应急保障供应任务;组织、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 

  2.对防范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以及灾后重建中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科室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做好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以及商务系统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经营等工作; 

  4.研究、落实区政府和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有关抗灾救灾应急保障供应的重大事项。

  5.协助区政府做好参与抢险救灾驻榕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条 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督促指导所涉及的商贸领域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具体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区政府应急相关机构;负责接收区抗灾救灾指挥部和市商务局抗灾救灾重要通知或明传电报等文件转达到相关科室并视情及时报送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责抗灾救灾应急后勤保障工作;节假日和启动三级以上响应期间,紧急、重要的防汛防台风及抗灾救灾重要通知或明传电报等要及时督促落实值班人员报送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责编制抗灾救灾综合简报;编写抗灾救灾重要综合性材料;对外发布商务系统抗灾救灾各类信息;负责抗灾救灾期间安排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24小时带(值)班等工作。负责联络区财政局和市商务局,配合相关科室协调安排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与拨付,并督促科室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协调组织抗灾救灾应急突击队员的安排与调度;对参加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负责对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进行监督。

  商贸管理科:牵头全局防范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供应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预测预报市场异常情况;负责收集灾区加油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副食品基地、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商贸物流企业损失情况;负责汇总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受灾损失情况并上报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成品油零售企业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柴油、汽油保障供应工作;负责灾区群众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必要时启动蔬菜价格协商机制;负责灾区副食品基地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协调联络重点生鲜超市储备和调配抗灾救灾急需用品(手电筒、电池、蜡烛、应急灯、卫生清洁用品、手套、雨衣、雨靴、食盐、白糖、矿泉水、方便面等);协调重点生鲜超加大受灾街镇生活必需品供应,设立平价供应点;负责商业网点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重建恢复经营工作,并跟踪重建市场项目进度和进展情况上报;负责协调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应急方便食品、餐饮配送等应急工作;负责应急酒店住宿联系工作;负责协调商贸物流企业抗灾救灾期间需要货车运送商品物资时的车辆组织调度;负责联系指导相关电商企业做好抗灾救灾物资末端配送。

  对外贸易科:根据受灾情况,视情对接需要进口(或捐赠)事项,组织进口企业、跨境电商企业采购海外相关物资;沟通协调海关等口岸查验单位,促进进口(或捐赠)物资快速通关。

  支前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与抗灾救灾驻榕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售卖伪劣变质商品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三章   应急响应

  第六条 四级应急预案(一般):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抗灾救灾指挥部(或突发事件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协调相关大型超市和相关企业准备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商品,增加库存,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第七条 三级应急预案(较重):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抗灾救灾指挥部(或突发事件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协调相关大型超市和相关企业加紧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商品,增加库存,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第八条 二级应急预案(严重):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抗灾救灾指挥部(或突发事件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各相关大型超市和相关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灾救灾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商品,随时准备应急调运,加强值班力量。

  第九条 一级应急预案(特别严重):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接到区政府抗灾救灾指挥部(或突发事件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启动一级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协调商务系统防范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工作,召集局领导小组成员部署防范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保供工作。落实应急保供突击队员在岗待命。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分组深入重点商贸企业指导抗灾救灾应急保供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立即联系相关副食品批发市场、超市以及应急商品生产、经营企业随时根据区抗灾救灾指挥部要求组织应急商品调运。必要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视情协调重点生鲜超市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小分队赴灾区受灾街镇设立平价供应点。相关业务科室收集、汇总商务系统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第四章   应急措施

  第十条  应急响应后视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1.组织供应链采购。相关业务科室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重点超市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及时调运配送,保障市场供应。  

      2.开展区域间调剂。协调指挥应急保供重点超市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从周边未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

  3.开展应急保障供应。发挥重点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副食品基地企业作用,在灾区采取直供直销、临时设点、平价销售等方式开展应急保障供应。

  4.其他措施。情况紧急时,由区商务局报经区政府批准,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品种暂时实行统一分配或定量限量限价销售。

  第五章  应急结束

  第十一条 防范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保供完毕,根据区抗灾救灾指挥部(或突发事件指挥部)要求由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协调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 抗灾救灾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结束后,各业务科室要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正常经营工作。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三条 相关业务科室应将食盐、食糖、猪肉、蔬菜、鲜蛋、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等商品作为重点监控产品。

  第十四条 区商务局应协调区财政局,预算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并按相关规定统筹使用。

  第十五条 区商务局要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严防过期、变质和病死畜禽等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预案应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马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马尾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2.马尾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突击队员名单

  3.马尾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

  必需品应急供应后勤保障抢险队员名单

  附件1

  马尾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

  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叶明辉  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钢清  副局长

  副  组  长:俞  明  三级主任科员

  陈章新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何必停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成     员: 杨广磊   办公室主任

  陈  磊   商贸管理科科长

  张玉妹  对外贸易科科长

  陈劲明  商务服务科科长

  黄雅婕  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附件2

  马尾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

  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突击队员名单

  队  长:叶明辉

  副队长:王钢清

  联络员:杨广磊

  队  员:俞明、陈章新、何必停、林程、陈磊、张玉妹、陈劲明、黄雅婕、刘晓峰、龙蓉、杨柳、周雯轻、林虎靖、林琼、刘歆语、魏宗柳、陈华鋆、王美玲、陈佳佳、林燕桢、方艺蓉、陈鑫

  附件3

  马尾区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

  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后勤保障抢险队员名单

  队  长:叶明辉

  联络员:杨广磊

  队  员:王钢清、俞明、陈章新、何必停、林程、陈磊、张玉妹、陈劲明、黄雅婕、刘晓峰、龙蓉、杨柳、周雯轻、林虎靖、林琼、刘歆语、魏宗柳、陈华鋆、王美玲、陈佳佳、林燕桢、方艺蓉、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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