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5116-3000-2024-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4-08-06
- 标 题: 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评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马农〔2024〕151号
- 发布日期:2024-08-1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街)农业农村办:
为确保我区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现印发《马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评制度》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2024年11月30日前上报各镇(街)考评结果报送我局畜牧站(联络人:郑行泉 联系电话 83984806),便于我局下达2024年度村级防疫员补贴资金。
附件:1、马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评制度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马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评制度
为确保我区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动物防疫人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效防控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由村推荐,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上岗,即村聘、村管、村用,承担着行政村动物防疫职责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
(二)做好疫苗及生物制品的运输、保存、领取及发放记录;
(三)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协助养殖户做好动物用药记录工作。
(四)负责对本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
(五)掌握本村动物存栏、出栏、补栏情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
(六)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
(七)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区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考评原则
采取年终总评及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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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
序号 |
考评指标 |
评分标准 |
考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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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造册工作 (40分) |
1 |
春、秋季收集整理畜禽养殖场、合作社、散养户等主体基础信息,建立主体名录,并定期进行更新完善。(40分) |
按春、秋两季整理主体基础信息并建立主体名录的完整度得分。未建档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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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免疫工作 (30分) |
1 |
按照工作职责具体要求做好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相关消毒、强制免疫工作。(30分) |
按工作记录得分,未发放开展消毒、免疫工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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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工作 (30分) |
1 |
发现疑似染疫病或病死畜禽,主动上报并积极协助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10分) |
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不主动配合工作行为的,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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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协助对本辖区养殖户开展动物采样监测工作。(20分) |
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不主动配合工作行为的,一次扣10分。 |
注:80-90分,绩效工资按80%给予;80分以下,扣除全部防疫员补贴工资;90分以上领取全额绩效工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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