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时间:2020-01-10 16:3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马尾区教育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马尾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尾区君竹路83号;邮编:350015;电话:83681924 ;传真:63190301;电子邮箱:mwq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条,历年累计公开889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2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4条;

贫、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19条;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6条;

⑤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6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①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通过报送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供群众查阅。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9年度,我局暂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为0条。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9年度,我局“12345”便民呼叫中心诉求件累计受理市民有效投诉件1810件,已办结1810件,办结率100%,所有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公开招生政策。我局要求招生工作实行“三公开”政策,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每到招生季,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第一时间在网上和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政策以及公办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有关信息、随迁子女派位结果,既方便群众对招生政策、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的查询,也方便群众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今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各1条,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学校门口公开招生信息累计40条,受众群体为学生及家长,约1万人。

2.公开教育收费。教育收费作为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我们把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区中小学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在学校明显的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公开收费监督举报电话。据统计,2019年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共公开教育收费信息42条,受众群体包括全区约3万名的学生及家长。

3.公开学校信息。认真落实区属学校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要求各校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办法,切实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督促学校及时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校务公开栏公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4.公开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工作,我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信息5条,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认定。

5.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20件,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我局实行全文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历年累计受理申请5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除标识化处理。 

2.及时调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推进、有效协调。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签阅后在网站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3.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加网站更新频次,及时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到区门户网站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透明度。二是对外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三是扩展渠道,充分利用“马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教育相关信息、知识和案例。

(六)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等相结合。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648780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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