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5115-0200-2022-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2-01-14
- 标 题: 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马政交〔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1-17
- 有 效 性: 有效
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属各科室: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及区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各部门协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阮辉任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阮 辉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胥小平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庄华贵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华志宏 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仕玺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延春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成 员:欧 洲 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质监中队队长
曾 峰 区交通运输局工程路政科副科长
王飞腾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邓 威 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交负责人
谢贤俊 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金 凯 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道路运政科负责人
李培田 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水路运政科负责人
李望平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叶旭敏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稽查科负责人
黄起烽 区邮政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庄华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洁、李铭敏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各科室也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各项运输服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将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同时,要落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有关沟通工作。
二、强化疫情防控
(三)提升应对能力。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大,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春运头等重要的大事,重点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做好防控措施、客流研判、运输组织、安全应急、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疫情不因春运扩散,进一步巩固全区疫情防控稳定态势。
(四)做好人员防护。所有参加春运的人员必须做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在春运开始前要完成第三针疫苗接种;春运期间,提高公交场站所有一线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频率,由原2个月内所有一线人员接受 1 次核酸检测的检测频率,调整为1个月内完成一轮循环检测;场站一线服务人员春运期间不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利用政务微信、广播电台、宣传栏等途径,多渠道广泛加强疫情防控要点宣传,提供出行服务咨询与帮助,引导公众尽量避开通行高峰期,合理错峰出行。
(五)强化消杀防控。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常规公交、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经营者认真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从严从紧落实车辆通风换气、卫生保洁、日常消毒等工作措施,要加强扶手、把手、水阀、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预防性消毒,确保实施频次和效果,保持环境整洁。
(六)储备物资设备。指导场站经营者落实防疫物资保障,清点补充现有防疫物资,确保体温监测仪、消毒剂、洗手液、一线从业人员口罩、防护手套、面罩等物资充足,确保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全面开展设备检查维修,并按照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各站场通风、空调系统安全运转,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三、保障春运安全
(七)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有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意识,保障隐患治理投入;重点岗位人员要牢守安全底线,依法行政,将安全监管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八)排查安全隐患。运服中心、执法大队要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针对重要交通枢纽、重点桥隧、城市公交、渡口渡船等关键节点,以及网约车运营、司乘人员安全意识等重点问题,采取“四不两直”、实地暗访、应用联网联控信息技术等手段,扎实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全面加大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及疫情防控管控力度。对于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
(九)加强运输监管。运服中心、执法大队要督促经营者对准备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营运客车方面,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加强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货运方面,要督促危货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核查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等情况,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控。车辆技术状况方面,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对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对轮胎、制动、转向、传动、灭火装置等安全部件或装备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输。
(十)保障公路畅通。农村公路部门重点加大对交通量大、重型车多、连续长陡下坡等路段巡查管控,及时发现病害、隐患,及时组织修复,对于一时无法修复的,按规范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加强路面保洁等日常养护,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路段,应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人员组织交通疏导,对可能造成农村公路拥堵的施工路段,在春运期间应暂停施工。
(十一)提高应急能力。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春运客流、车流增加的情况,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在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在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情防控等级,督促客运经营者立即执行相应等级的防疫措施,依法依规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并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十二)强化执法监督。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违规涨价、强制搭售保险、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四、优化运输服务
(十三)做好运输衔接。加强道路运输、公交客运在客流、时刻、班次上的衔接,让旅客换乘更方便,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加强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对公交驾驶人员的休假、作息时间进行科学安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和从业人员充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城区出行需求。
(十四)保障重点群体。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点对点”包车运输;要结合高校放假和开学集中出行的特点,组织公交企业为学生提供校站间的公交接驳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群体出行;落实军人优待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
(十五)畅通诉求渠道。要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行业服务诉求渠道,提高电话接通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和做好解释沟通,及时化解矛盾。
五、按时报送信息
2022年春运统计实行日报制度,各单位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报告并全面总结,于3月7日前报送局春运办。(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83985116,传真:83999306,邮箱:mwjtj@s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
2022 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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