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12-3000-2022-0004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22-08-26
  • 标    题: 关于华闽深冷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园项目申请办理局部变更建筑施工图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榕马资规公示202244
  • 发布日期:2022-08-2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华闽深冷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园项目申请办理局部变更建筑施工图的公示
榕马资规公示202244
来源:马尾区 时间:2022-08-26 09:57

  华闽深冷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园项目,位于马尾长安投资区,九号路东南侧,用地面积14031.1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业主为福建华闽深冷食品有限公司。我局于2021年11 月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05202110017号)。目前项目1#冷库、车间、办公、设备用房和2#门卫在建。

  现因施工工艺条件修改变化,业主申请对1#进行局部施工图变更,具体调整如下(详见附图): 

  1、取消1#(详建施-08、建施-09 )屋面平面图冷库区域冷凝水通风层,此区域内柱子因保温工艺要求及便于后期加装发光电面板保留1.5米柱墩。 

  2、1#(详建施-08)七层平面图冷库区域层高由6米改为7.5米。  

  3、1#(详建施-03)二层局部楼板因保温材料厚度要求,局部作如下调整:(1) 1-8轴至1-14轴交1-J轴至1-M轴区域标高抬高0.3m,1-7轴至1-8轴用斜板连接,1-15轴至1-14轴用斜板连接。(2) 1-7轴往1-5轴偏4650mm处至1-15轴往1-18轴偏4650mm处交1-F轴至1-H轴区域标高抬高0.3m;此区域1-F轴上加上一道分隔墙,1-8至1-10轴墙上设1个库门,1-12至1-14轴墙上设1个库门。 

  调整后项目总计容面积等各项规划指标均保持不变,各项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日,具体项目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与市政科反映(联系电话:8368925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685932)。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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