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5112-3000-2021-0002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21-10-26
- 标 题: 关于飞毛腿工业园生活区总平面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榕马资规公示202132
- 发布日期:2021-10-26
- 有 效 性: 有效
飞毛腿工业园生活区位于马尾区快安科技园28号地,总用地面积29158平方米。我局于2020年7月审核通过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容积率为1.999,建筑密度35.68%,绿地率15%。
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在该地块靠铁南路一侧开设出入口,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均维持原许可指标。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现将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4日,具体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和市政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8368925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685932)。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172号。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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