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马尾区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时间:2020-01-10 16:4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马尾区公安局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统计时间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wei.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56号,邮编:350015,电话:8368319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禁毒等重点工作措施,积极联系辖区企业、学校开展有关讲座,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并深入辖区居民楼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往来密集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资料、公布咨询热线等方式,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案例,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常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深入开展“智慧房屋”应用推广,通过面对面解读,对“智慧房屋”中的房屋管理、居住证办理、出租房屋报备等应用模块进行逐项讲解和实际操作指导,解答群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广泛征求群众对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智慧房屋”二维码带来的便利。

2、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积极运用“福州马尾警方在线微博”“马尾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微博微信,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加强解读的趣味性与易读性;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深入村、社区,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及时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更好地取得群众对各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入手,先后制定了《马尾区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马尾区公安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执法办案区工作流程图》、《马尾区公安局法制部门统一审核刑事案件工作规定》、《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机关集体议案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形成了相互衔接、较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岗位和领导、民警分别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明确了接处警、执法办案、取证、巡逻盘查、治安检查、窗口接待服务、文明规范语言、涉案财物保管等具体执法行为操作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接处警、户籍、出入境、交警等窗口标准化服务,根据省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组织各业务部门梳理整合受理事项,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加快推进全流程网办和智能审批,分期分批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目前我局除部分涉及法定必要流程、得到省厅特批的事项外,审批时限均缩短为原时限的30%,无需提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中,按照“同事项同标准”原则,加快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统一编码管理。

5、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创新形式,加强新兴传播工具建设,加强同公安其他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协作联动和共融共通,着力打造富有公安特色的新媒体矩阵。开通并安排专人负责运营“福州马尾警方在线微博”“马尾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公安宣传平台。在除夕、元宵、端午、国庆及重要安保活动等节点,策划了系列专题宣传,不断推动传播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切实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同时借助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创新服务机制,依托“福建治安便民”“福州交警”等微信服务号和平台,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等服务,并大力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办事效率,着力让群众“最多跑一趟”,力争“一趟不用跑”。通过新媒体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6、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区公安机关内深入组织学习新条例有关内容,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对新旧条例进行横向对比,结合案例进行深度讨论,充分理解新条例规定精神,加强对新条例的认识与解读,提高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新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设施,完善程序、规范办理流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与质量,推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细致深入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54条,其中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历年来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所制作政府公开信息均通过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对外开放查阅。同时积极运用“福州马尾警方在线微博”“马尾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微博微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政务(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9

0

0

行政强制

4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8

1390922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梳理不够全面,在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与规范性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二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与责任范围,各业务部门间无法展开有效的配合与沟通,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落实。

(二)改进措施: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细化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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