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06-3001-2021-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11-22
  • 标    题: 关于启用海防派出所印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马公综〔2021〕235号
  • 发布日期:2021-11-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海防派出所印章的通知
榕马公综〔2021〕235号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时间:2021-11-22 15:21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级公安机关边防派出所更名的批复》(榕委编办〔2021〕80号)文件精神,原福州市公安局琅岐边防派出所变更为福州市公安局琅岐海防派出所,福州市公安局海云边防派出所变更为福州市公安局海云海防派出所。自即日起正式启用“福州市公安局琅岐海防派出所”、“福州市公安局海云海防派出所”专用印章,原印章“福州市公安局琅岐边防派出所”、“福州市公安局海云边防派出所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新旧印章印模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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