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财政局 时间:2026-01-13 16:35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现公布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网址:https://www.mawe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电话:0591-8368254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财政改革发展重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一是聚焦政策解读多元化,针对《福州市马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创新运用H5、图解、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传播力。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常态公开,严格按规定时限公开2025年度区本级及各部门预算、2024年度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信息,保障公众对财政运行的监督权。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恢复、审批结果及相关工作通知,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四是规范人事招录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新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均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等平台及时、规范发布。重点公开了2025年度部门预算、2024年度部门决算、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预算调整方案及说明、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信息、财政收支及债务情况等。全年我局制作政府信息736,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94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梳理与管理。二是深化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财政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强化财政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功能,集中规范展示预决算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运用。探索利用适宜的新媒体平台辅助发布财政信息、解读财政政策,拓展公开渠道。四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网站及公开平台安全检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研究部署。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平台管理、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配套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四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建议。高效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转办的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保持高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一是重点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的精准对接有待深化,部分公开信息的实用性、针对性可以进一步增强,以满足不同群体对财政信息的差异化需求。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传播效果有待提升,虽然尝试了多种解读形式,但解读内容在贴近群众语言、回应具体关切方面尚有空间,政策落地效应的解读可进一步强化。三是公开平台资源整合与数据互联互通水平有待提高,各栏目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散化,便捷查询和综合获取信息的用户体验有待优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 深化需求导向,提升公开精准度。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需求收集与反馈机制,通过调研、座谈、分析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留言数据等方式,更精准地把握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热点焦点,动态调整和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服务效能。

  2. 优化解读供给,增强政策可感度。在坚持多元化解读形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解读内容的实质性和通俗性。围绕重大财政政策、重点项目资金安排等,探索开展“政策明白卡”、案例式解读、场景式问答,邀请专家学者或第三方进行深度解读,着力讲清政策背景、核心条款、惠民利企举措及办事指引,提升政策透明度和获得感。

  3. 强化平台协同,促进数据共享化。进一步完善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架构和功能,推动预决算、政策文件、财政数据等不同板块间的关联与整合。探索利用数据可视化等技术,提升财政数据的呈现效果和可读性。加强与其他政务平台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方便公众一站式查询。

  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平台建设,努力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