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3号
日期:2026-06-11 15:46
政策文件: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5.2446公顷。

2.征收土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亭江镇东岐村、英屿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收土地目的: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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