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第5号禁火令的通告
日期:2026-03-27 16:06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特发布马尾区2026年第5号禁火令。
禁火期: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12日。
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在林区及林缘50米范围内严禁野炊、烧烤、吸烟、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焚烧废弃物、点烛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