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管委会、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5-09-19 17:26
政策文件: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船政文化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调整管委会、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张锋主任、区长:主持管委会、区政府全面工作。

  二、夏星副书记、副主任、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审计、应急管理、地震、统计、军民融合、效能建设、机关事务管理、政务服务、省内山海协作等工作。

  分管管政办、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单位。

  联系福州新区管委会、区人大、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区委党校等单位。

  三、江典顺常委、副主任、副区长:负责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招商等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商务局(招商工作)、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区委老干局、税务、马尾金融监管支局、金融机构等单位。

  四、林隽副主任、副区长人选:负责自贸区、国资国企、外经外贸、内贸、口岸、支前、外事、侨务、台港澳、现代服务业等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自贸区经开区办事处、自贸区出口加工区办事处、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区国资中心等单位。

  联系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区委港澳工作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区贸促会、海关、区属国企等单位。

  五、季斌副区长:负责公安、打击走私、维稳、司法、政府法制、信访、国家安全等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国安局马尾工作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单位。

  六、林建豪副区长: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生态保护、水利、气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海洋渔业、闽宁协作、民政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老龄委等单位。

  联系区委社工部、马尾生态环境局、马尾气象局等单位。

  七、徐国珍副区长:负责科技、工业、能源、交通、港口、工业园区、退役军人事务、海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

  联系区人武部、驻区部队(含海警)、区科协以及电力、邮政、通信运营商、民航、铁路、港口、海事等单位。

  八、陈健海副区长:负责自然资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房产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公共事业、国防动员和人防等工作。

  分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中心、区土发中心、区市政中心等单位。

  联系马尾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九、马文东副区长:负责林业、湿地保护、慈善、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林建豪副区长抓好闽宁协作工作。

  联系区慈善总会、区残联等单位。

  十、姚兴利副区长人选: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文明城市建设、保密、档案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

  联系区政协、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委办、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宣传部、区计生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马尾医保局等单位。

  十一、刘江远党组成员:分管船政文化管委会。

  十二、高兆斌四级调研员:协助夏星副书记、副主任、副区长工作,以及区主要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

  除以上分工外,管委会、区政府班子领导还承担区主要领导委托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管委会、区政府领导负责。

  管委会、区政府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A(B)岗领导如遇出差、学习、请假等较长时间离区时,由B(A)岗领导代为承担所负责的工作。夏星同志与江典顺同志互为AB岗;林隽同志与徐国珍同志互为AB岗;季斌同志与高兆斌同志互为AB岗;林建豪同志与陈健海同志互为AB岗;姚兴利同志与刘江远同志互为AB岗;林建豪同志与马文东同志互为AB岗。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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