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审议,决定将林春宝等3人列为马尾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将琅岐鎏金佛像雕刻技艺等6项列为马尾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1.马尾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马尾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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