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马尾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14:47
政策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保护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健全和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马尾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传承工作,不断提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附件:福州市马尾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来源:马尾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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