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总体情况
(一)4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4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未造成经济损失,同比持平。
(二)1-4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4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66.7%;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未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5.06万,下降100%。具体分析如下:
1.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无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无经济损失,同比减少0.06万,下降100%。
2.发生铁路运输事故1起,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未造成经济损失,同比持平。
3.未发生高速公路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无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无经济损失,同比减少5万,下降100%。
商贸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消防安全、水上交通等领域均未发生事故。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通报
(一)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区从2024年4月初开始,全面部署并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
1.区党政负责同志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9次(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20次),党政负责同志现场督查35次(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现场督查24次)。
2.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117场次,3709人次;重大事故隐患标准提升行动宣贯64场次,1611人次;“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17349人次;部门排查生产经营单位6528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8条,已整改完成77条,其中企业自查发现22条,部门检查发现56条;行政处罚314次,行政处罚金额290.87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2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2个;基层安全执法人员能力培训75场次,2066人次;各部门治本攻坚行动投入702.4万元。
3.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企业1560家,开展针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7893人次。按要求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的企业151家,总共开展217次。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47家。企业治本攻坚行动投入1645.869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根据要求,6月30日前需完成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制度建立。由于该项工作我区部分行业领域进度偏慢,请相关部门加快工作推进,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端午假期出行及民俗活动增多,汛期降雨、极端天气等各类风险隐患叠加。各级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线,要聚焦节日特点和辖区实际,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文化旅游、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贸、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镇街要加强水上龙舟、民俗活动等活动的安全监管。要摸底属地各种民俗活动、人员聚集情况,根据天气预警和现场条件提前做好综合研判,应停尽停。要持续盯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做好高考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025年高考即将来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周密部署高考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等工作,对考点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周密部署高考期间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等工作,加强高考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维护考点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
(三)深入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区将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科普等安全宣教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治理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七必查”要求,对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继续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拆窗破网”等整治行动。持续深化城镇燃气整治,紧盯餐饮经营场所强化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严格重大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把关,严禁在恶劣天气下开展吊装、高空等作业。落实休渔期“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要求。要加强各类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预备,切实做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防范工作。
(五)全面做好我区强降雨防范工作
当前正值“龙舟水”多降水期,新一轮强降雨与前期降雨区域高度重叠,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镇街要立即组织人员重点针对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城市内涝点、施工工地工棚、沿海景区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等区域,加强巡查排查、除险加固,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各有关部门、镇街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省防指《加强防汛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工作若干措施》要求确保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及时准确上报汛情、险情。同时,做好盘查应急救援物资,有针对性预置应急力量。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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