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尊敬的张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2025401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对我区电动三轮车现状的分析深刻,提出的建议兼具民生关怀与管理创新思路,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研究。现结合马尾区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照永泰赋码备案登记模式的可行性说明:
(一)经询问永泰县交警部门,永泰对三轮车进行赋码并备案登记,是依据福州市道安办《关于提升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质效的通知》(榕道安办[2024]24号)文件要求,对三轮车张贴警示标语条码,对车辆使用人具体信息进行记录造册,目的是为了网格化调查摸底,精确掌握各辖区三轮摩托车的数量、使用情况,并无“签署安全驾驶承诺书并张贴编码后,允许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定。
(二)“永泰赋码备案登记模式”无法取代公安交管部门正式上牌登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未对车辆来历、车辆状态进行核验,无法确定车辆是否为盗抢或改拼装车辆;二是车辆信息未上传公安交管车辆登记平台,无法对车辆开展非现场执法,导致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三是车辆若发生异地事故,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无法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溯源,影响事故的定责与追偿。四是影响车辆保险、车辆年检等其他配套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针对电动三轮车管理问题,我局交警大队一直将其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和管理工作:
(一)鉴于福州市五城区(包含马尾区)自2009年9月起不再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我局交警大队已在日常管理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未上牌车辆就近前往长乐区或其他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三轮车销售网点走访宣传,督促商家建立售后延伸服务机制,主动协助客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二)持续开展路面执法整治,交警大队将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非法改装、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日常勤务管理和专项整治重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部署警力,加大巡查管控和执法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三轮车147辆,有效遏制了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高发势态。
(三)坚持宣管并重、多点发力,分层面、多维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经常性的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企业(特别是快递、物流、水产等)、社区和沿线乡村以及电动三轮车集中的路段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驾驶人宣传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公众对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的认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电动三轮车安全提示、整治通告和违法曝光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季斌
单位主要领导:黄建春
经办人:林若兮
联系电话:0591-83683199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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