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丽芳委员:
《关于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建议》(2025301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党和政府倡导、支持、改善民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手段。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20年,参考《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的通知》(榕政办〔2013〕163号)、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即牵头制定了《福州市马尾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组织实施、审批流程、资金支持做了详细规定。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已受理办结群众增设电梯的申请多件,收效良好。2022年,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21〕107号)精神,我局又开展了《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前期已完成初稿,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尚未正式颁布实施。
您的提案针对当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存在的居民意见分歧、政策补贴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放宽审批条件、缓解资金压力等切实可行的建议,这与2024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15号)中相关政策意见不谋而合。鉴于我区目前尚未颁布新的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在日常规划审查过程中,我局已参考市政府文件(榕政办规[2024]15号)精神,放宽业主表决审批条件,将增设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参考市政府文件执行,调整为“由同梯号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业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实现加装电梯审批,提升我局服务效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服务,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修订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助力我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3689254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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