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编号(20251011)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06-30 09:36
政策文件:

  [答复类别:A类]

  尊敬的马尾区工委副主委、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晓凤: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办公,助力微企业落地发展》(2025101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共享办公平台,为初期资金紧张的创业者提供短期办公场所,助力企业起步发展,我街与海峡高新双创园协商,可利用职工驿站场地,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共享办公场地。该场地位于海峡高新双创园,处于中心城区地段,周边交通便利,使用面积约80㎡,设有办公桌椅、充电设备、空调、茶水设备等,且周边配套有餐饮、娱乐、停车场等设施。后期企业培育发展壮大后,海峡高新双创园可以提供大、中、小的办公场所出租,可拎包入驻办公,也可根据企业需求,改造成兼具企业特色的办公场所,供企业在不同发展时期选择。

  专此答复

  主要领导:陈贺

  分管领导:钱朝煌  

  经 办 人:朱腾飞

  联系电话:83682085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9日    

  罗星街道党政办           2025年5月29日印发   

来源:马尾区罗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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