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陈英委员: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管线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建议》(202430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以来,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已将电动车停车棚及集中充电桩纳入改造范围,通过利用老旧小区内闲置用地建设电动车停车棚。截至2023年底,我区共对区内48个老旧小区电动车停车棚进行建设,累计建设电动车停车棚60处,安装停车位充电插座1566个,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由所在镇街、社区进行管理。
针对电动车火灾频发问题,福州市房管局于2024年2月24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并发布《致全市物业小区居民的一封信》。我局已根据会议要求,要求全区物业小区在公共区域张贴该信,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并督促全区物业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面对单元门厅、楼梯间、连廊、疏散走道、天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堆放杂物、易燃可燃物等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根据消防法及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及消防救援机构上报。
2024年1月,马尾镇、罗星街道办事处以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捆绑物业服务的方式,引入侨银集团对总计59个老旧小区提供基础物业服务(其中马尾镇17个、罗星街道42个)。我局将根据老旧小区引进物业管理后的新情况、新课题,进一步加强与镇街、社区及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包括研究在小区设立电动车车棚灭火器及楼栋入户门设立防护栏,阻止电动车进行电梯等方式,共同改善小区电动车管理问题。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陈健海
单位主要领导:林孔位
经办人:林畅
联系电话:83685729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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