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44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4-28 17:17
政策文件:

  尊敬的陈跃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20244012号)已收悉。我们认为委员提案是对我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局工作的帮助和督促。我局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提案的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一方面,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推动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列入每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予以印发执行。另一方面,区司法局紧密结合自身普法宣传工作业务特点,持续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阵地,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宣传新方式新方法,有效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动全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的部署实施,全面提升全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质效。区司法局牵头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其中,并督促要求全区有关部门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同时,牵头制定下发马尾区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青少年法治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予以列入,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做好工作落实。例如,区教育局认真落实“依法治校”要求,全区30所中小学校100%按标准配齐兼职法治副校长,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有效提升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区人民检察院打造马尾区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通过艺术造型展示让青少年从心灵上接受法治洗礼和熏陶,自建成以来,该中心累计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活动57场,参与人数1000余人次;区人民法院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方式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宣传活动,为青少年群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认真落实普法宣传主体工作职责,“以点带面”推动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区司法局积极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阵地。持续推进“法治学校”示范点建设,示范点通过打造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艺术造型等法治设施,组织法治讲座、法治主题班会、法治书法、征文、演讲竞赛等各类法治活动,以建促学、以学促行、寓教于乐、寓学于趣,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对青少年的法治熏陶。目前,全区已累计打造江滨中学、快安学校等“法治学校”示范点7个,涵盖区内大学院校及小初高学校。二是探索创新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组织拍摄青少年主题普法短视频。去年6月,在“平安马尾”微信视频号推出“蝇头小利要不得,守好两卡保平安”普法短视频,视频通过普法短剧的方式强调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在大学生群体中获得了良好的反响。“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2023年9月12日,区司法局通过“平安马尾”微信视频号,采用线下活动、线上同步直播的形式,在琅岐海云中学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助力开学季”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以有奖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解常见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在寓教于乐、寓学于趣中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素养。丰富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形式。区司法局与阳光学院积极开展研学共建活动,并合作拍摄了预防“帮信罪”、拒绝网络暴力等多期普法短视频,让学生在参与普法视频制作过程中,主动自觉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教育效果等建议,对于提升我局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帮助指导意义。下一步,结合您的工作建议,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协调区教育局、团区委、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完成快安学校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已建成示范点,通过组织丰富的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

  三是组织拍摄普法宣传微视频,持续用好用活新媒体,继续探索创新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的普法宣传方式,不断提升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张文

  单位主要领导:汤大钊

  经  办  人:高炜炜

  联系电话:18******335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