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3-25 16:58
政策文件:

陈清代表:

《关于破解亭江镇养牛农户检疫申报难题的建议》(第1070号)收悉,感谢您对亭江镇养牛农户检疫申报难题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正在协调亭江镇一起解决该难题。现答复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1.加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2026年1月9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亭江镇开展座谈会,现场为亭江镇养殖户讲解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养殖档案建立和赋码等流程。2026年1月13日,我局已将强制免疫疫苗、牛配套耳标和养殖档案等材料发放至亭江镇农业农村办。依照动物强制免疫 “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 的工作原则要求,属地政府负责组织保障强制免疫工作,后期我局将督促亭江镇做好后续工作。

2.加强业务工作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由于牛属于大型牲畜,免疫需要由熟练的兽医或农户集中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经了解亭江镇牛的饲养方式主要为放养,暂无集中免疫的条件。2026年3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亭江镇西边村实地走访农户代表,农户表示养殖过程中的疫苗免疫、疾病治疗和免疫登记均在村级防疫员的指导下完成,后续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赋码,农户完成赋码后即可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我局制作了《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指南》公布至区政府网,养殖场(户)可以根据《指南》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时遇到问题还可以通过申报电话进行咨询或到检疫申报点现场申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技术规范与培训。后期我局将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我区动物强制免疫方案,邀请畜牧兽医专家对我区村级防疫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确保免疫操作标准化。

2.加强质量监督与物资保障。我局将通过“以查促免、以监定免、以检保免”的形式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并对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全程监管,并保障耳标和消毒等物资供应稳定。

专此答复。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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