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7-02 09:03
政策文件:

刘必成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建议》(第1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有关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调查确权调查工作的要求。2018年9月我区完成了第一批6个行政村(包含亭江镇白眉村)的调查工作,2020年6月底完成了第二批成果调查工作,即完成了该项工作的全部外业调查和内业建库工作,全区共计31个行政村34287宗成果,并通过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工作。

经统计确权调查成果,现在农村宅基地存在着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一户多宅”、用地未经审批、农房未经规划审批、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为配合确权后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工作,2019年6月,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榕政办〔2019〕112号),作为各县(市)区登记发证的依据。但当前马尾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双证齐全可以直接换发不动产证的数量占比非常低,包括之前有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房屋已验收的合法合规的农房,按照依申请和自愿登记原则,自确权验收至2026年3月,我区总共只发证各类型农房登记302件。《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是在土地法、物权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对未落实具体政策及操作措施,各地方无法全面推广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但对于原有符合办证条件的,我区继续受理办证。

2025年12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已联合发布了《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17号),我区今后将在省、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后开始全面落实宅基上房屋的测量、权属调查及登记发证工作。

对于新审批的农村宅基地,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农村宅基地和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提供相关办证材料,予以受理缮证。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0591-83681212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6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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