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六次会议第10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7-02 09:02
政策文件:

  王信俤代表:

《关于协调拓宽鳌溪村临时进村道路的建议》(第10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榕马地拍合〔2022〕03号),出让给万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地块范围内西侧应设置一条6米宽的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应对外开放使用,不得封堵。此处公共空间为预留给亭江镇鳌溪村的进村通道,为保障村民出行需求,万洋公司于2023年修建了一条进村通道,宽约3.5米,目前能满足村民日常出行需求。

6米公共空间西侧为亭江3号渄洪渠项目,经对接3号渄洪渠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拟于下半年启动,剩余的2.5米通道可在后期3号渠建设过程中一并实施。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8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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