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9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7-02 09:01
政策文件:

  陈起长代表:

《关于下拨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一期)项目新增用地征地补偿款的建议》(第109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即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项目土地征收情况

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一期)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18.9331亩(含琅岐镇前锋管理委员会集体土地13.446亩、凤窝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4.678亩)。该项目地块农转用征收于2014年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闽政地〔2014〕154号),同年完成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张贴和委托征地协议书签订工作。

二、 征地补偿款落实情况

经核实,该项目征地补偿款共计4142.01814万元。我局和区水建发公司于2014年共拨付该项目征地补偿款3700万元,未拨付442.01814万元,我局已向区财政申请拨付剩余的征地补偿款(榕马资规〔2022〕65号、榕马资规函〔2025〕60号)。琅岐镇于2024年拨付该项目征地补偿款100万元后,目前剩余342.01814万元。2026年2月,我局梳理全区征地补偿及留用地指标欠款情况,并在区政府专题会上汇报征地补偿及留用地指标欠款历史遗留问题(已包含该项目),建议统筹考虑征地发生年份等因素,争取尽早拨付剩余征地补偿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区财政,在财力紧张问题稍有缓解后,及时拨付剩余征地补偿款。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0591-83683580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0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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