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琦等代表:
《关于进一步明确危房改造、原拆原建及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政策程序的建议》(第10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着力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规范管理,保障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我区于2022年2月印发了《马尾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榕马政规〔2022〕1号)。《细则》适用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村民住宅及相关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细则》确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应当遵守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村民建房申请的条件,明晰了申报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您的建议中提及的涉及原拆原建的村民住宅同样适用于本《细则》。
为确保政策能够在基层顺利施行,服务好基层群众,自《细则》实施以来,我局联合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多次赴村镇开展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普及工作,每年持续开展村庄规划及管理相关知识村镇干部网络业务培训。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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