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7-02 08:57
政策文件:

  林荣琦等代表:

  《关于进一步明确危房改造、原拆原建及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政策程序的建议》(第10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着力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规范管理,保障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我区于2022年2月印发了《马尾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榕马政规〔2022〕1号)。《细则》适用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村民住宅及相关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细则》确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应当遵守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村民建房申请的条件,明晰了申报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您的建议中提及的涉及原拆原建的村民住宅同样适用于本《细则》。 

  为确保政策能够在基层顺利施行,服务好基层群众,自《细则》实施以来,我局联合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多次赴村镇开展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普及工作,每年持续开展村庄规划及管理相关知识村镇干部网络业务培训。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 月18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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