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4-20 17:09
政策文件:

榕马建建议〔2026〕04号 签发人:林孔位 〔答复类别:A类〕

张郭风代表:

《关于强化政企协同,加速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供电配套升级的建议》(10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住建部《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50966-2024新建小区已将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设计,实行同步推进、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而老旧小区可结合小区改造工程,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结合小区自身特点逐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破解供配电容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难题。

2.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由发改部门和市工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指导各县(市)区组织编制本辖区专项规划共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而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职责为定期开展安装充电桩基础设施区域安全检查,对服务区域内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下一步,我局也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标准落地执行,加大对新建、老旧小区充电站建设的指导与监管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及物业服务等各方主体严格遵循GB/T 50966-2024标准及福州市相关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建设流程,严把工程质量与消防安全关。二是协同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区电动汽车建设项目落地。三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其规范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职责,完善小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推广“统建统服”“车位共享”等模式,提升小区充电设施利用率与服务水平。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小区宣传栏、业主群等形式,普及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安全使用知识及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居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区分管领导:陈健海

单位主要领导:林孔位

经 办 人:林畅

联系电话:8368572

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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