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4-23 10:09
政策文件:

  黄诚浩代表:

  《关于在新一阶段赋权乡镇(街道)过程中加强部门与被赋权主体磋商协调工作的建议》(第1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在推进我区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进程中,我局研究制定了《马尾区镇(街)片区联合执法联动机制》,其中已建立起片区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范围涵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我局将持续深化该联席会议制度,在此制度基础上拓展延伸,针对赋权事项开展“一对一”专项磋商。

  将磋商程序前置至执法事项筛选阶段。组织各赋权部门与对应镇(街)组成磋商小组,在落实省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执法事项下放必要性,并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牵头,从人员配置(执法人员数量及持证率)、专业能力、执法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开展镇(街)承接能力综合评估,论证基层承接可行性。对评估合格、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纳入赋权清单,形成“部门动议—基层反馈—联合论证—达成共识—纳入清单”的闭环流程,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同时,我们将摒弃“一放了之”的思维,建立赋权事项长效管理机制。每年组织赋权部门与镇(街)召开一次复盘会议,逐项评估承接情况、实施效果和群众反馈。 对长期无人办理、实施效果差或镇(街)反映困难较大的事项,及时撤回或调整;对基层已具备承接能力的新事项,按程序增补。确保赋权清单“有进有出、能上能下”。

  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赋权部门与镇(街)建立紧密的业务指导关系, 督促各赋权部门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制审核人员组成的“导师团”,与镇(街)综合执法队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加强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实务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对照上述措施抓好落实,稳步推进新一轮赋权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区分管领导:季斌

  单位主要领导:庄青峰

  经   办   人:吴欣怡

  联系电话: 62762052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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