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5-11-18 15:02
政策文件:
 马尾区商务局:

《关于建立共享办公,助力微企业落地发展的建议》(1038)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助力微企业发展,促进青年创业,为创业青年提供共享办公场所,我街积极走访对接,摸排辖区情况,经与海峡高新双创园初步协商,可利用职工驿站场地,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共享办公场地,该场地位于海峡高新双创园,处于中心城区地段,周边交通便利,使用面积约80㎡,设有办公桌椅、充电设备、空调、茶水设备等,且周边配套有餐饮、娱乐、停车场等设施。经对接了解,除共享办公点,海峡高新双创园可以提供大、中、小的办公场所出租,可拎包入驻办公,也可根据企业需求,改造成兼具企业特色的办公场所,供企业在不同发展时期选择。下一步我街将积极与主办单位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人: 

联系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马尾区罗星街道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