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06-30 10:55
政策文件:

  董须用、吴尔义、董家魁等10位代表: 

  《关于劳光村集体用地土地性质变更和消防问题的建议》(第10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劳光村集体用地为“琅居酒店”地块,位于马尾区琅岐片区中部,通和路北侧、幸福河西侧,总用地面积2.85亩。现状为一座四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2718平方米。   该地块原控规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公园绿地和水域。项目作为酒店使用,可改善琅岐岛的配套,助力于琅岐岛未来产业与经济发展。 

  根据2024年省委巡视交办马码0170、XF80信访事项的诉求,琅居酒店存在违建未补办手续的问题,以及区领导关于琅岐镇劳光村集体用地“琅居酒店”地块控规调整事宜批示意见,我局组织开展该控规调整工作。拟将调整范围的农村宅基地、公园绿地和水域调整为酒店用地,用地面积为2.85亩。规划指标按1.0≤容积率≤1.3,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沿通和路设置15米宽绿地、沿幸福河设置12米宽绿地,按绿线形式控制,对外开放使用。 

  该项目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会,于2月27日经我局2025年第五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5年2月28日经马尾区第5次土地专题会研究通过。拟下一阶段报区规委会研究。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83681396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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