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运用文化和旅游部及闽执法等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现根据《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文化市场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受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州市马尾区新闻出版局委托承担辖区内文化市场监督检查职能,由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州市马尾区新闻出版局的名义具体实施行政检查。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旅行社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印刷业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对象和检查频次
组织开展辖区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电、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年度现场检查频次,低风险的不得超过2次,中风险的不得超过6次,高风险的不得超过12次(不包含上级交办、同级转办、举报投诉等个案检查,以及上级发布的专项检查事项)。
四、检查方式
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应合理确定监管对象,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有日常检查(含“双随机”检查)、综合查一次、个案检查、专项检查模式。非现场检查主要是网上巡查模式,要贯彻落实加强非现场监管整体工作要求,积极应用非现场监管方式。
五、工作要求
实施检查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音像记录,制作检查报告。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工作。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6年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2026年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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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单位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时间 |
是否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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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管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
持证经营情况;核对信息、实名登记;未成年人禁入;消防禁烟及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悬挂等 |
全年 |
是 |
|
2 |
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监管 |
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四条 |
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建立;未成年人禁入;文化产品内容合规等 |
全年 |
是 |
|
3 |
对营业性演出市场检查 |
营业性演出活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 |
证件(许可证、备案、批准文件)情况、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举办营业性演出单位情况等 |
全年 |
是 |
|
4 |
对艺术品市场检查 |
艺术品经营场所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 |
备案情况;文化产品内容情况;其他经营行为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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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检查 |
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考点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五条 |
审批、备案情况;考级行为等 |
全年 |
是 |
|
6 |
对出版物市场(版权)检查 |
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等 |
持证经营情况;是否有侵权盗版书籍、是否违规发行中小学教材等经营行为;产品是否含有违禁内容情况等 |
全年 |
是 |
|
7 |
对印刷企业检查 |
印刷企业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
持证经营情况;五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擅自经营或者变更经营活动、盗印经营行为等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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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广播电视经营单位检查 |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单位、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等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内容;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等 |
全年 |
是 |
|
9 |
对电影市场检查 |
电影放映单位 |
持证经营情况;依法经营行为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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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互联网文化活动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审批、备案情况;文化服务内容;其他经营行为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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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旅游市场检查 |
旅行社(分社)、营业部(网点)、导游 |
审批、备案情况;旅游合同、不合理低价游及其他经营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五条、《旅行社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等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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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文博单位检查 |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经营单位、博物馆等 |
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等七类法人违法案件;其他经营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博物馆条例》第七条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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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检查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 |
持证经营情况;具备相应开办条件及其他经营行为 |
持证经营情况;制度、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警示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 |
全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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