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5年12月4日对福州市马尾区滨城幼儿园、福州市马尾区九色鹿培训学校等两所民办学校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99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从依法办学、机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滨城幼儿园和九色鹿培训机构各种证照齐全,场地布局合理,场地使用率较高,设施设备齐全;实行园长、校长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建立财务、财产管理制;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能较好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岗到人,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档案记录完整。
三、工作建议
建议各民办学校要更加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持续做好安全工作。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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