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马尾区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企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抽查比例和对象:
本次抽查从4家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企业中抽取2家,比例为50%,抽查对象为福州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二、抽查内容:
(一)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的企业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
2.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3.清扫城市生活垃圾后,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4.按照《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规范作业。
(二)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企业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生活垃圾类别、运输量、作业时间等,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和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3.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地点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4.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或者进行敞开式分拣、压缩和转运生活垃圾
5.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保持生活垃圾转运设备和周边环境整洁;
6.对分类运输车辆和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实行日常养护,并规范作业;
7.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定期报告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垃圾收运企业职责与考核导则》规范作业。
三、抽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福州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均符合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企业双随机抽查结果情况表》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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