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办法元旦起正式实施
日期:2026-02-12 11:24
政策文件:

  为深入落实省、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部署,发挥自贸区创新优势与马尾“建筑之乡”产业基础,近日,自贸区福州片区规划建设局、马尾区住建局联合印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州市马尾区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用期两年。《办法》紧扣千亿产业集群目标,涵盖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评选扶持、保障机制等核心内容,明确评选15家区内一、二级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为龙头企业,省市级龙头企业自动入选不占名额,以税收、产值为核心评分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推出五项扶持举措,包括优先推介参与重大项目、保障人才需求、助力企业整合升级及强化金融支持等,建立联席会议和“一企一议”服务机制,推动形成优质建筑产业集群。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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