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上级各项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增强红线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积极推行交通执法安全监管标准化,推动交通执法机构履职尽责,为辖区交通运输市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切合实际的执法工作计划,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遏制辖区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执法法定工作日安排
1.安排涉企检查。根据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需安排走访检查客运企业、危货企业、驾培企业、租赁企业、维修企业、普货企业等。
2.安排常态安全监管及专项行动。安排“两客一危一重”、“非法经营”、“规范出租车经营”、“规范网约车经营”、“执法安全监管类”、支队执法统一行动等各专项行动。
3.安排常态执法巡查保障。开展马尾辖区繁华商圈(正荣广场)、旅游景区(船政景区、罗星塔公园)、医院(马尾区医院)、主要路段(马尾旧104国道、福马路、君竹路)等重要点位巡查执法。
4.安排联合执法。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其他联合执法检查。
5.安排执法勤务保障。安排法定节假日及暑期汛期极恶气候执法勤务保障、省市区各类重大活动执法勤务保障。
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1.安排执法宣传月活动。
2.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3.安排其他宣传活动。
4.安排投诉举报案件核查处理。
5.安排行政处罚及强制案件办理。
6.安排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查处。
7.安排行政执法数据收集统计、上报及工作总结。
8.安排案件集体讨论。
9.安排执法安全应急演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受委托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事后查处工作。
10.“闽执法”一体化系统录入工作。
非执法工作日
1.党群活动安排:
2.支部、行政会议、执法业务学习:
3.接受上级执法评议、考核、检查等:
4.参照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安排:
5.育儿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安排:
四、执法检查巡查内容及任务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州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辖区道路运政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1.深化道路运政执法监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秩序
(1)全力做好春运执法保障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交通局和市支队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春运交通执法服务保障工作,通过“三个行动阶段”,依法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春运安全便捷出行。
(2)强化“两客一危一重”整治力度。每周组织执法力量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两客一危一重”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利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加大对车辆动态监控、车技管理等方面检查力度,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非法营运”整治态势。坚持将整治非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列入常态化执法工作,对非法营运集聚区开展整治,严厉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等非法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应及时依法移送或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4)强化出租车汽车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对辖区出租车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检定合格里程计价器、无正当理由拒载、无故绕行、甩客、议价以及在设有出租车营业站点的场所,未按规定排队载客,离开车辆招揽乘客或在营业站点外揽客、拉客、从事中介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出租车经营服务。
(5)推动道路运输相关企业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经营的维修、驾驶培训(含非法训练点)、汽车租赁、货运代理等道路运输相关行为,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7)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对货运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进行立案,对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吊销车辆营运证。
2.深化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提升管理效能与水平
(1)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市场监督、旅游、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主动对接深化交通公安五大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
(2)加强与运管等专业机构联合检查。继续加强与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间的配合协作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巡查),共同提升行业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
3.推进管理规范化,巩固执法工作成效
(1)加强执法业务督查通报力度,提升执法效能。结合督查通知(整改)书、反馈报告、督查通报等为抓手,着力解决执法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业务工作水平。大队指定专人按要求上报工作小结至支队。
(2)加强执法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作用,适时组织媒体记者 “跟队行动”、“执法体验”,通过“专版报道”、“新闻报条”、“执法微讯”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类陆路执法工作宣传,巩固和深化陆路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加强内业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各科室要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内业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做到“整理及时、分类合理、内容完整、形象统一、整理美观”,进一步提升内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执法工作要求
(一)大队执法人员应按照职责安排,根据大队年度计划、月工作计划,结合辖管区域工作实际,合理研判制定周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各岗位负责人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次检查或整治要做好执法检查记录,记录必须要素齐全,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按月归档保存。
(二)企业检查采取 “双随机”方式(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或线路)开展,主要形式是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检查必须在法定执法区域,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进行。须联合执法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
(三)发现违法行为时,符合立案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收集证据、立案处理,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四)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应及时按规定抄告或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发现重大案件和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大队主要领导。
(五)如因上级工作部署、季节、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未能有效执行或需对执法计划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备注并报支队备案。
六、党建行政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2025年大队党支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党组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二是突出政治引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服务,在模范机关、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基层党组织创星达标及执法业务工作中,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支队党委各项决策,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比学赶超、争创佳绩。三是突出作风引领。聚焦作风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加强对采购招标、财务报销、公车使用、案件办理等重要环节的执纪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高度警惕“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表现,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压实责任,切实抓好综治平安建设
一是继续将综治平安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责任清单制,以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二是强化安全检查和内务督查,积极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应急、防洪防汛等演练。三是不断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执法用车安全。四是继续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工作,做好线索摸排、资料收集、反馈等工作。五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爱国卫生运动、移风易俗、严防奢侈浪费等工作,优化办公楼区等环境卫生。六是健全各种防台、防汛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带班工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办公楼区用电、用水、防盗、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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