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纠正不符合规定企业名称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6-10-09 15:49
政策文件:

福建中信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易方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易方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福建昌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茂银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华宝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福建元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睿昌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福州亿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富鸿运(福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置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嘉和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鑫辉源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福建国泰鸿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商财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福建华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夏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盛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建华夏宏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你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属于依法应取得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许可方可使用的范畴;或与该行业表述相关的经营范围,属于依法应经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现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已函告我局:根据国家及省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相关文件要求,你公司因相关许可已被注销,已被列入清退名单。若继续保留原行业表述,易误导公众,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故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请我局对你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企业名称予以纠正。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前,我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电子营业执照中,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你公司逾期未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由我局将你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你公司可以依法向我局申请将你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部分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并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相关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俊、林鑫      联系电话:0591-63111020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616室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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