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义昊:
我局于2026年9月13日作出《催告书》(榕马执催字〔2025〕0117号),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催告书》(榕马执催字〔2025〕0117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榕马执催字〔2025〕0117号)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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