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用仕、陈用增、陈用霖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9-10 17:10
陈用仕、陈用增、陈用霖:
我局于2026年8月19日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6〕002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6〕0028号)(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限期拆除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6〕0028号)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10日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