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8日-6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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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福州启航包装有限公司纸制品加工项目 | 榕马环评〔2026〕10号 | 2026年6月8日 |
| 2 | 福建晶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晶辉冷气机、取暖器制造项目 | 榕马环评〔2026〕11号 | 2026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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