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5-20 15:29
政策文件:

  福建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4月22日受理了张仁贵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6年4月24日作出《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福州市(马尾区)[2026]145号),2026年4月25日我局通过EMS向你单位寄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福州市(马尾区)举证通知[2026]145号),因EMS查无此单位退回,我局拟留置送达,但项目已完工,注册地址查无此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之内向本机关提出答复意见。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68264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申请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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